摄影作品登记
摄影作品通过摄影师或业余爱好者通过灵感,摄影技术等对自然、人物等客观事物进行描绘、供人欣赏的艺术作品,包括婚纱照作品、艺术照作品、儿童照作品、广告作品、孕妇照作品、全家福作品等。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依据作品登记办法的规定,版权登记采取自愿的方式。
版权登记材料要求: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;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权利归属证明;作品的样本(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);作品说明书(请从创作意图、创作过程、独创性三方面写,作者签字);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,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;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版权保护期限:个人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,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。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,到发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。